4月10日,國家能源局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其中第四十八條指出,國家實行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上網和依照規劃的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電網企業應當加強電網建設,擴大可再生能源配置范圍,發展智能電網和儲能技術,建立節能低碳電力調度運行制度。
國家能源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2017年以來,在原國務院法制辦、司法部的指導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組織成立了專家組和工作專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送審稿)》修改稿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現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歡迎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在2020年5月9日前,以電子郵件的方式(yijian@nea.gov.cn),就《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感謝您的參與和支持!
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
2.《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